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近期各縣市完成囤房稅修法,包括桃園、台中、台南、高雄、新竹縣、市皆三讀通過,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地方版囤房稅,新北市仍在審查中,有望跟進。據估算,總計約31.6萬戶房屋將受影響,可挹注地方財源16.57億元。
朝野立委去年皆提案修正《房屋稅條例》,主張改全國歸戶課稅,要求中央修法調高囤房稅率上限至5%,但財政部經洽詢全國22個縣市政府,僅北市贊成,其餘21縣市皆反對,因此,地方版囤房稅7月上路,有助紓緩中央修法壓力。
按房屋稅條例規定,個人「自住」房屋三戶內享優惠稅率1.2%,所謂「囤房稅」指「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超過自住額度,地方政府可設定最低1.5%,最高3.6%。
考量房屋稅屬地方稅收,財政部決先積極督促各縣市政府從調高稅基反映市場走勢、修訂囤房稅累進稅率(達上限3.6%)著手,房市交投熱絡縣市均決定跟進,財政部將視地方實施情況,再針對囤房稅上限及總歸戶通盤檢討。
六都中,台北市自2014年施行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兩戶以內2.4%、三戶以上3.6%,新北市也推出相同版本草案,尚在審議中,估將影響8.2萬戶房屋、每年增加5.87億元稅收。
其他四都囤房稅修正案皆已三讀通過,像台中市為四戶以下皆2.4%、五戶以上為3.6%,約10.6萬戶適用、稅收增加3.8億元;高雄市採三戶以下皆2.4%、四戶以上為3.6%,約影響7.1萬戶並增加3億元稅收。
至於桃園市採五戶以下皆2.4%、六戶以上為3.6%,約影響2萬戶與增加1.5億元稅收;台南市第一戶1.5%、第二~三戶1.8%、第四~五戶2.4%、六戶以上3.6%,影響約1萬戶房屋、增0.9億元稅收。
此外,去年被財政部評點為房市熱區的新竹縣、新竹市,其囤房稅三讀版本皆五戶以下2.4%、六戶以上3.6%,估新竹縣1.3萬戶房屋受影響、增加稅收1億元,新竹市則為1.4萬戶、增加稅收0.5億元。
以完成修法四都及新竹縣、市計算,實施囤房稅將影響23.4萬戶房屋、稅收約增10.7億元,若加計新北市則影響31.6萬戶,有效挹注稅收約16.5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