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不法獲利七億多元
日商百尺竿頭公司收購樂陞科技公司破局,二萬名投資人遭坑殺,樂陞董事長許金龍等十人被起訴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不法獲利四十億元。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宣判,許金龍被依證券詐欺、內線交易等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併科罰金一億元,犯罪所得降為七億多元,均宣告沒收。
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被控證券詐欺、內線交易等罪名,昨天被台北地院判刑十八年,併科罰金一億元,判決書中批他一再隻手遮天,違背公司治理原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判決指出,公開收購影響公司至關重要,收購人背景、資金來源均是重要資訊,許金龍為使不特定投資人與公司原股東誤信樂陞前景可期,導致證券投資重要的資訊公開、自由流通及投資人平等接觸交易資訊的價值淪喪。
許已關押近五百天
許金龍自二○一六年九月卅日遭羈押禁見,迄昨,關押近五百天,最近一次押期到本月底;許陸續聲請具保停押,法院上月廿六日開羈押庭,許稱自己回國接受調查,「保證不逃亡」,強調在外才可以處理賠償事宜,但法官還未裁定;許的律師絲漢德表示,「十八年判太重」,收判後上訴。
檢察官指控許金龍犯的多項罪名,其中許金龍委託康和證券、遠銀證圈購公司債及交易股票被起訴涉背信部分無罪,四名營業員被告也無罪,另有「炒手」楊博智等被告部分獲判緩刑。
判決書指出,許金龍未獲樂陞股東授權,私募股票,並欺騙董事會成員以紙上公司負責人為「策略性投資人」,以股票流通市價的八成取得私募股,獲二成價差。此外,許金龍另與大陸地區沈姓男子議密約處理樂陞的移轉股權義務,卻不課以交易對象違約責任,造成樂陞股價受損。
為掩飾百尺竿頭收購樂陞的資金來源,許金龍與律師潘彥州、被通緝的日商樫埜由昭、大陸人士王佶偽造不實公司債合約,創造虛偽投資架構,造成不特定投資人陷於錯誤。
許金龍請金主鄭鵬基找上楊博智,自二○一五年六月至二○一六年八月以連續高買、低賣、相對成交多重手法,透過人為操作股價,含內線交易及炒股獲利六五七萬元。許另外以不實仲介費自樂陞匯款,充作樂陞財務長李柏衡買股股款、轉讓自家開發的遊戲軟體,藉以美化財報。
「目標遠大 獨斷獨行」
法官認為,許金龍找策略性投資人參加私募,但人頭投資人沒有協助公司發展;許一方面為樂陞取得陸資,一方面想讓樂陞投資大陸,擴大事業版圖,「目標固然遠大,但獨斷獨行」,造成樂陞不能專注在遊戲美工、繪圖的本業上。另,許雖以三寸不爛之舌尋覓投資人,但卻隱瞞了董事會重要資訊,嚴重違背公司治理原則。
檢察官起訴時,認定許金龍犯罪所得為四十億元,法院認定僅七億多,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柄縉表示,私募案檢方將股票價額全部認列,合議庭認為許以八成價洽特定人,價差才是犯罪所得,合議庭另認為許透過營業員賣股背信罪不成立,交易金額也遭排除,因此犯罪所得驟降。
樂陞案判決一覽表。(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