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台中市工業區二期護坡地返還出售收入款項,市府與台開訴訟案,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13年12月31民事判決,台中市政府獲二審勝訴,台開公司應給付市府逾4億元。盧秀燕鍥而不捨要求經發局追回市有財產。
中市府表示,將依法追回款項。記者致電及簡訊台開聯繫窗口,無人接聽電話。
市府經發局表示,市府於2002年至2019年間委託台開公司出售台中工業區二期護坡地,因該公司遲未返還結餘款,市府為捍衛權益,2019年10月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2023年6月2日經該院一審裁市府勝訴。
經台開公司再上訴後,台灣台中高分院2024年12月31日判決市府二審勝訴,經發局依據確定的終局判決,持續強制執行台開公司資產,並向國稅局等相關單位持續查核財產清冊進行扣押拍賣。
市府經發局指出,市長盧秀燕上任以後發現台開與原台中縣、市府相關問題,要求經發局要法律途徑,鍥而不捨追回市有財產,到目前為止,委託辦理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開發案因返回結餘款加利息共21億已三審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