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面對房貸利率攀升和政府不動產管制政策的變數,金融圈人士透露,不少銀行已陸續對建商的預售屋整批性分戶房貸下達兩項新指令,首先是建案完成(房貸撥款)前半年才可對保,其次為房貸利率要以撥款時的利率為準,亦即若市場利率屆時走高,銀行有權保留調高利率的空間。
據了解,半年前開始對保是底限,一家銀行高層指出,最理想的是交屋前三個月對保,也就是等建商取得使用執照、且完成設定後再讓房貸戶和銀行對保,變數會相對較低,但多數銀行的做法是以交屋前半年為期限。在銀行這套新內規上路後,不會再出現過去一年多來常見交屋一年前就可對保的做法。
銀行警覺整批性分戶房貸的對保時間不能太早,據指出,另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年關將至的「集中交屋潮」,使得銀行在LCR(流動性風險管理)、銀行法第72條之2的不動產放款不能超過存款總量30%的限制等壓力下,撥款時得不斷計算是否超限。此外,銀行也擔心對保時間若太早,到時候額度不足以撥款,尤其若對保後未撥款,恐引發客訴爭議。
至於整批性分戶房貸利率水準,銀行主管說,通常整批性分戶房貸的利率是由建商為上百、甚至數百件房貸向銀行爭取,這種集體議價的結果,加上若房貸戶有一定的財資力,房貸利率通常都是最好的。
不過,大型行庫主管指出,目前各銀行面對銀行法第72條之2的水位都非常「吃緊」,先前全力爭搶分戶房貸的時代已成往事,銀行已沒有殺價競爭房貸業務的誘因,現在已看不到央行升息之後的「地板價」2.185%,若是銀行最近開始對保的整批性分戶房貸,除非是新青安貸款戶,否則利率大多訂在百分之二點四以上。
此外,如果貸款戶非首購族,也就是所謂的「二房族」,利率還更高,恐怕已接近百分之三的水準,且銀行未來也會在對保時載明,若撥款時的市場利率更高,銀行還會進一步上調分戶房貸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