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宛茜/台北報導
斜躺搖籃是爸媽的好幫手。鑑於近年國外發生斜躺搖籃事故,行政院消保處為維護嬰幼兒權益,去(111)年10月採樣10件斜躺搖籃進行檢測查核。結果發現標示違反商品標示法者計5件,不符合國家標準CNS 15982 「兒童照護用品-斜躺搖籃」者計9件;品質不符國家標準者計3件。10件中僅一件完全合格,不合格率高達九成。
消保處指出,原本斜躺搖籃上市前不用送檢,違規可依消保法要求改善,因此9件商品都由經濟部標準件驗局輔導改善。「斜躺搖籃」商品已於去年11月1日列入應施檢驗品目,並應永久標示適用嬰兒最大體重、「本嬰兒斜躺搖籃非供睡眠使用」、「勿單獨留下嬰兒無人照顧」等警語。只要是11月1日以後進口、出廠的斜躺搖籃都要符合檢驗,違反則依商品檢驗法直接開罰20至200萬元。

消保處指出,本案查核結果經提報消費者保護會決議:請主管機關經濟部除要求婦嬰用品店家及電商平台等主要販售通路,向消費者加強宣導斜躺搖籃之正確使用方式外,並將國家標準應永久標示事項,結合媒體及雜誌多作宣導,列入日後重點查核項目不定期進行抽查。
消保官王德明強調,「斜躺搖籃」商品係供照顧或安撫無法自行坐立嬰兒之嬰幼兒照護用品,並不適合提供嬰兒睡眠使用。如嬰兒於「斜躺搖籃」中入睡後,應立即轉移到具有堅固、平坦表面的安全睡眠環境 (如嬰兒床),讓嬰兒應保持以仰臥姿勢睡覺。
消保處指出,斜躺搖籃的商品的限重與使用方式,對嬰幼兒之人身安全極其重要。提醒消費者選購時留意製造日期,去(111)年11月1日列檢後製造之斜躺搖籃會貼有商品檢驗標識 ,品質有政府把關。 此外使用時應注意本商品的限重,避免發生使嬰幼兒傾倒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