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若房屋外牆斑駁老舊而拉皮,由於不影響原建築物的基礎梁柱結構,並非增建或改建,因此不會增加房屋稅額。反之,若是頂樓加蓋鐵皮屋,由於已擴建或改建該建築物,則需要課徵房屋稅。
房屋外牆斑駁老舊而拉皮,並非增建或改建,不會增加房屋稅額。(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近來有民眾疑惑,為房屋外牆斑剝老舊而進行拉皮的住宅,會不會增加房屋稅。財政部官員說,若僅進行外牆補強重新整理,或是進行外牆防水工程,因該補強作業並不影響原建築物的基礎、梁柱結構等,不會增加房屋稅額,無需加徵房屋稅。
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房屋稅須申報設籍課徵範圍內的包括增建、改建,在原建築物增加面積或高度,或是將建築物的一部分拆除,在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加高度或擴大面積。
官員說,改建與增建都應向稅捐機關申報,以重新核算房屋現值課徵房屋稅,而增、改建以外的房屋修繕,如外牆拉皮、整修內部、換裝門窗、隔間等,雖可增加房屋價值,但不屬於房屋稅條例所訂「改建」範圍。
至於有屋主為有效利用房屋室內外空間,在建物頂樓增建房屋或搭蓋設有頂蓋、圍牆及門窗的建築物,也有為了遮陽防雨而在頂樓搭建屋頂棚架後,再加裝窗戶或以鐵皮圍用者,這類頂樓增建的建物,因為都具有頂蓋、梁柱或牆壁,已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因此應依規定併同原有建物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