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針對鹿谷鄉擬課「觀光臨時稅」,財政部高層表示,過去沒有地方課徵觀光臨時稅的案例,若接到地方的來文,會請相關主管機關表示意見,並盡快舉行專家委員會審查適法性。
財政部官員表示,依據「地方稅法通則」,地方得視自治財政需要開徵臨時稅,但轄區外交易、流通至轄區外的天然資源或礦產品、經營範圍跨越轄區的公用事業,以及損及國家整體利益或其他地方公共利益的事項等四大事項不得開徵。臨時稅以二年為限,二年後若要繼續課,就要重新辦理。
溪頭是國人最愛去的森林園區,每年超過200萬人次到訪。(聯合報記者黑中亮/攝影)

財政部官員指出,未來主要是針對適法性審查,看鹿谷鄉臨時稅有沒有違法上述法定不得開徵的原則,也要詢問交通部、主計總處等相關主管機關的意見,最後召開專家委員會來審查決定。
官員指出,目前沒有任何地方有開徵觀光相關稅捐,嘉義縣太保市公所制定「建築工地臨時稅自治條例」,針對建築工地課徵臨時稅,是目前唯一有課臨時稅的鄉鎮市公所;雲林縣、花蓮縣等則目前有課營建剩餘土石方特別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