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戴鈺純/綜合報導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市售豆製品、豆漿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傳統市場、超市、餐飲店等,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12項)、過氧化氫、著色劑等項目,共計抽驗89件,檢驗結果4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4.5%。
臺北市衛生局分析今年度專案抽驗結果,4件不合格產品原因均為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陽性,以產品類別分析,干絲產品不合格率最高(36.4%),依序為11件干絲產品中檢出4件不符規定,23件豆腐產品、31件豆漿產品、13件豆干產品及11件豆類製品(1件豆包、6件豆皮及4件豆花)皆符合規定。
豆製品雙氧水含量超標易引起頭痛、嘔吐。圖/翻攝維基百科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上述不符規定之產品,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第9款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違規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轄管衛生局辦理;另提醒販賣業者務必留存進貨憑證,以利違規食品之源頭追蹤管理,共同為民眾食安把關。
過氧化氫(H2O2),俗稱雙氧水,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等用途,常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魚丸、魚板、甜不辣及花枝丸)及豆類製品(豆腐、豆干、干絲、麵腸)之加工過程,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食品中不得殘留,同時亦規定不得使用於麵粉及其製品。食用過量可能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在選購豆製品時,最好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由於豆干及豆腐類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常溫下易腐敗,業者較易添加過量防腐劑,臺北市衛生局嚴正呼籲業者應秉持職業道德,勿濫用食品添加物,豆製品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