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欣儀/台中報導
台中市霧峰區部分地主17年前提供土地,供政府開闢福新路,同時保留他們參加區段徵收分配土地的權益,但事經多年都沒有下文,讓地主們怨聲載道。都發局最近重新發出區段徵收意願調查表,要求地主從徵收、重畫或不辦理開發中選擇其一。
台中市霧峰區部分地主17年前提供土地,供政府開闢福新路,但多年後仍無下文(好房資料中心)
市議員張滄沂表示,福新路原本只開闢到福新橋,差200公尺就可以延伸到林森路,17年前,區公所允諾若地主先提供土地闢路,就可保留參加區段徵收的權益,才得以讓福新路順利通車,但其周邊約1.45公頃都計案因土地分配比例太少,遭地主反對,導致區段徵收案延宕至今仍無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