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夫妻買房,首先會碰到登記誰名下問題,日前一名男子花費自身存款,買下人生第一間房並登記在自己名下,沒想到岳母及老婆知情後追問「是否共同登記」,否則寧願搬出去住,讓他非常後悔買房,感受不到帶來的幸福感。
男子在「買房知識家 A你的Q」中透露,與患有精神疾病的老婆育有一子,因此家中打理照顧皆是岳母,他則賺錢負責一切開銷,並提供信用卡給岳母採買;而老婆職業做網拍,收入可自行運用,沒有負擔家庭開銷及家事。
男子坦言,自己從小就是孤兒,所以一直覺得沒安全感,加深了買房念頭,同時希望家中所有人可以住得安逸,連同岳母的未來就醫養老都一併考慮,總算在上個月花掉自己存款買下第一間房,並登記自己名下。
未料,老婆得知後,堅持要「共同登記」,岳母甚至說「全世界各地不管哪裡,買房子都是要登記夫妻二人」,他解釋,當初買房的用意只是要讓大家有個家,可以安心住,不用擔心被房東趕,「我一個人負擔頭期款和貸款,沒有跟你們拿過一毛錢,你們心裡想的卻是,房子有沒有份。真要這樣算,那一開始就乾脆把錢留在自己戶頭,只要我不拿出來,誰也拿不出來,但這樣對你們有比較保障嗎?」
但老婆及岳母還是聽不進去,認為他愛計較,以後吵架是不是也要把獨自買房的事情拿出來講,寧願不住這房子。他悲傷地說,心裡很不舒服也非常後悔買房,買房後感覺不到美好未來,看著存款所剩無幾又得負擔房貸,未來婚姻及房產該如何是好?
網友紛紛留言,「你出頭款繳貸款,房子登記在你的名下天經地義,你沒有欠你岳母也沒有欠你老婆,堅定地說就是要登記你名下,如果岳母要登記在她女兒名下的話,那不好意思請她也出錢,頭款和貸款各繳一半」、「岳母邏輯怪怪的,登記為兩人共有,並不會改變你是獨資買房的事實」、「她們只是沒有安全感,找個代書或律師,一起去諮詢,讓專業的來說,如果還覺得有問題,用預告登記或信託方式讓她們放心」。
代銷業者表示,如果夫妻做聯名登記,會將兩人首購資格都用掉,日後再買房,貸款條件會比較差,最大的麻煩是「如果一方想賣房子,另一方不想賣,會很難處理財產問題」。通常都會建議客戶只登記一個人的名字,另一方做預告登記,也就是代書常說的「設定」,用途在於房子變賣時,一定會通知另一方,並依照當初約定的比例分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