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麗玉、徐偉真、潘才鉉/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會去年通過「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北市府提覆議未成功,轉向行政院聲請自治條例函告無效。行政院昨(22)日函文北市府及北市議會,明確回覆該條例並無牴觸憲法、違反地方制度法及財政紀律法規定。議員王欣儀說,重陽敬老金有重大進展,因此要求市府之後編列概算時要編入這筆預算。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受訪時連說好幾次「哇,要找錢了」,並抱怨每個人都想當聖誕老公公,但重點是在通膨下要找到錢。柯文哲還說,國民黨與民進黨只有在對付柯文哲時才有合作。

柯文哲自2016年取消每年普發1500元的重陽敬老禮金,轉作其他社福使用。不過北市議會去年通過「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要求市府應視財源狀況,發放敬老禮金給65歲以上、或原住民滿55歲以上長者,並依年齡採分級距,不排富但金額由市府決定。
北市府雖提出覆議案,但覆議未成功,轉向行政院聲請函告無效;不過昨行政院函文回覆無牴觸憲法、違反地方制度法及財政紀律法規定。
根據行政院函文指出,北市議會以自治條例為給付行政之立法,依現代法治國家行政、立法兩權之權限分配原則,亦難謂違反憲法所定機關功能分工之制度設計。雖市議會對於市政府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但規範均係針對立法者自行提出法律案或自治條例案致增加預算支出,並無違反規定。
且該條例授權市府得視財政狀況訂定重陽敬老禮金發放金額,自得基於「零基預算」及「財政收支平衡」之精神,按照施政優先順序分配資源,視財政狀況訂定重陽敬老禮金發放金額,尚難遽予認定自治條例將大幅增加預算支出,牴觸財政紀律法等規定。
「我們贏了。」訂定條例時為國民黨團書記長的王欣儀表示,重陽敬老金有重大進展,因此將要求市府之後編列概算時要編入這筆預算。
副市長黃珊珊表示,因自治條例有授權北市府,依照財務狀況訂定級距,會先討論級距,現在正在編列概算,會依照歲入歲出計算,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