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林于蘅/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推動「都更三箭」,昨(17)日於市政會議通過「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三階段修法,將增訂沿主要幹道的道路寬度及建築基地、達一定規模以加給基準容積、簡化都市設計審議及擴大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適用等規定者,提供加給基準容積最高20%。
新北市「都更三箭」包括,一、擇定20處場站優先推動捷運都更,二、在20公尺寬以上的行政區主幹道上推動都更,三、盤點40處危老建築優先協助重建。今修法通過都更第二箭加速城市面貌形塑,新北市有條件加給主要幹道沿線基準容積,後續將報請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後,預計今年中旬公告實施。
新北市昨日過「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三階段修法,將有條件提供加給基準容積。 本報系資料庫
另外,新北市提醒,為加速推動,方案實施後受理申請期限為二年,透過簡政便民及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形塑都市景觀等政策目標。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局長黃一平說明,本次施行細則修正是為因應新北市未來發展需求,配合都更三箭的第二箭政策,在新北市境內主要幹道寬度達20公尺以上沿線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海砂屋、都市更新地區及適用本市都市計畫工業區(產專區)立體化方案地區等建築,基地規模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完整街廓,且建築基地臨接道路面寬連續達20公尺以上,結合提供捐贈老人活動、老人安養、公共托育、社會住宅及中繼住宅等公益性設施,則可加給基準容積最高20%,提升都市景觀及民眾生活空間。
新北市城鄉局補充,方案同時結合招商一條龍政策,加速招商提供產業用地供給,增訂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及產業專用區,經新北市政府產業主管機關同意,可適用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打造新北產業有利環境,增進招商效能;同時,方案也刪除都更單元均須送都設會審議的規定,簡化都市設計審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