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許家寧/基隆報導
基隆市和豐街橋欄杆年久失修、鏽蝕嚴重,造成1名陳姓工程師倚靠倒U形欄杆探勘時,發生斷裂墜橋身亡,留下2名稚女,陳妻向市府訴請國賠纏訟3年,基隆地方法院認為欄杆雖非市府設置,但負有道路維護管理責任,判基隆市府賠償2618萬多元。基隆市府表示,會提出上訴。
市府工務處,2016年委託包商進行基隆市全面雨水下水道系統檢討規劃暨GIS建置工程,陳姓顧問工程師當時在和豐街倚靠鐵欄杆俯視橋下水文,因欄杆鏽蝕斷裂,重心不穩跌落至13多公尺深的排水溝,當場頭顱破裂,傷重不治。
1名陳姓工程師因工作勘查地形,靠在鏽蝕的欄杆上,豈料欄杆應聲斷裂讓他跌落排水溝中,救護人員雖將他拉起送醫,仍回天乏術。圖/中時資料照片
陳男意外死亡,留下妻子與6歲、12歲的女兒,家中頓失經濟支柱,家屬認為市府任憑欄杆鏽蝕,控告工務處長、養護科長等4人業務過失致死,獲不起訴後,另訴請國賠,請求給付2934萬多元。
市府審理中抗辯,倒U型欄杆為建商設置,市府未徵收或移交取得管理維護,非屬公有公共設施,強調市府設置路側護欄高度至少100公分,該欄杆應是建商行銷、放置廣告旗幟之用,且意外墜落與欄杆管理是否欠缺,不具相當因果關係。
1名陳姓工程師因工作勘查地形,靠在鏽蝕的欄杆上,豈料欄杆應聲斷裂讓他跌落排水溝中,救護人員雖將他拉起送醫,仍回天乏術。圖/中時資料照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欄杆設置處為市府管理道路,本應注意是否危及使用人安全情形,欄杆縱非市府所設,也負有管理維護責任,一旦發現防護不足就應立即改善防止人車墜落,判賠家屬包含扶養費、喪葬費、精神慰撫金等共261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