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葉國奕/綜合報導
地價稅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依《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今年申請截止日適逢中秋假期,民眾於9月25日之前都能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逾期申請者則要等到明年才開始適用!而為順應共享經濟浪潮,財政部也對閒置的停車位制定相關規定。
一般用地的地價稅稅率為10‰以上,不過若符合自用住宅的稅率僅有2‰,兩者差了將近5倍!申請核准後而用途未變更者也不需重複申請。
財務大樓(圖/Google Map)

申請條件包含:
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設有戶籍登記。
二、無出租、無營業之住宅用地。
三、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四、都市土地以300 平方公尺(90.75坪) 為限;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211.75坪)為限。
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
不過財政部也表示,如果現階段已不符合所適用的稅率標準,民眾應主動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未申報者不僅依規定要追補應納稅款,還會處以短匿稅額3倍以下罰鍰。
針對近來頗夯的共享經濟潮流,財政部也發布解釋,針對如果在自用的閒置時間之外,對外提供做為不特定人停車之用者,只要一個月不超過240小時,都還是可以用自用稅率課徵。如果當月超過240小時對外收費,那當月稅率就不能適用自用稅率;每年則不得超過2880小時,超過限制,那麼當年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提醒民眾需要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