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地價稅在每年11月開徵,許多來不及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稅率為千分之2的屋主,只能來年再申請,不過,要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也要留意條件。例如就有民眾詢問稅捐處,情侶共同購買房地,土地及房屋持分各2分之1,要如何申辦,才能讓雙方皆可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共同持有房產,只要遷入戶籍,就能適用優惠稅率。(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所謂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而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稅率為千分之2,和一般用地的稅率千分之10,相差4倍以上。
由於情侶沒有法律上的關係,因此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必須合購房地雙方均設立戶籍,或有符合條件的直系親屬設籍,並審核符合無出租、營業等條件,雙方各自持有的土地,即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