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高雄近年來積極引進創新產業,推動在地產業轉型,在南部科學園區台南園區及高雄園區的科學事業發展用地已趨飽和的情況下,營建署已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將高雄橋頭科學園區開發案區段徵收範圍內,約89.12公頃保留不分配之第1、第2種產業專用區土地專案,讓售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統籌規劃設立「南部科學園區高雄(橋頭)第二園區」,並在今年7月22日獲得行政院核定。

營建署進一步表示,此專案讓售攸關國家重大政策推動及整體產業發展需求,未來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取得上述89.12公頃產專區土地後,再配合租用台糖分回95.77公頃之抵價地,高雄橋科面積可達184.89公頃的規模。

此外,後續園區內公共工程將會進行闢建,完善周邊道路、電力與排水系統等公共設施,除可提升附近居民生活品質、增加就業機會等,對園區及鄰近地區整體發展具正向效益;同時區段徵收可依參與徵收的地主意願,來選擇配發住宅區、商業區之抵價地或領取地價款,共享開發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