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李伸一表示,聯合國BOT發展組織已揭示BOT的16項成功要素,迄今已成為各國推動BOT的最高指導原則,這些要素最重要的包括:穩健的政經環境、政府高度支持及承諾、完整穩健的法律制度,以及政府與民間本於夥伴的精神及互相尊重的態度共同合作,且風險由雙方合理分擔,才能成功進行BOT案。
如今遠雄大巨蛋遭市府停工,同時面臨被片面中止BOT契約,實有違反聯合國揭示BOT的精神和原則。雖然最大受害者是遠雄,但市府若片面解約或中止合約,根據行政程序法第8條,事實上市府也不能免除責任,涉及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同時也面臨承擔損害賠償。另外民法第148條,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即信實信用原則。
市府和遠雄早已簽訂BOT契約,實不能因市府團隊更替而中途解約,使政策不連續,因為政府是一體的,如此才能讓人民對於政府產生信賴保護感。王應傑表示,市府應尊重遠雄是正式簽約大巨蛋BOT得標廠商,中間歷經歷任市長和中央5年5個月的嚴格審查才取得建照,如果市府在7月8日要求遠雄解約,未來若要負賠償責任,請問誰要賠?錢從哪裡來?走上法律途徑後,衍生的社會成本將非常可觀,最後勢必淪為全輸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