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多以美甲、美髮、飾品業登記
紋身刺青因為對人體有侵入行為,潛藏衛生風險,現在沒有真正的主管機關,風險很難控理,業者多以美甲、美髮、飾品業登記,地方政府商業與衛生單位在管理上互踢皮球,經濟部商業司和衛福部也互推責任。
紋身業者將自推執照考試,辦世界紋身賽,要用自己力量走出新局。( 報系資料照)
經濟部商業司表示,2000年曾發函問衛生署,可否准予紋身登記為營業項目,衛署回函認定紋身刺青、穿耳洞、眉環等穿刺行為,非以矯治疾病為目標,不屬醫療行為。紋身刺青易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建議不宜核准開放商業登記。
商業司表示,因近年台灣有優秀紋身師傅在國際上拿到大獎,2015年時再發文詢問衛福部,是否開放紋身業商業登記。衛福部回覆既是商登事項,請商業司依職權認定。商業司表示,行政院曾指定前衛生署為紋身、紋身穿孔等行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業司不是主管機關,無法決定要不要開放商業登記。
商業司:不需特別許可,沒違法問題
商業司指出,就公司法來看,紋身業不需特別許可,沒有違法問題,為讓公司營業靈活,現行公司法放寬規定,非許可業務不以登記為必要。就算公司登記為洗衣業也可開餐館,紋身業登記成美容美髮服務業,也不算有違法問題。至於有無違反衛生法規,由衛生單位認定。
紋身須以針具侵入人體,針具若無確實消毒,有傳染愛滋等傳染病之虞,需要政府積極管理。2013年7月台北市政府率全國之先,依都市計畫法,將紋身業納管在健身服務業組,管制紋身店家開店區位。台北市衛生局質疑,紋身業未被界定營業業別與主管機關,相關單位難以主動列冊納管,連紋身業者在哪都搞不清楚,稽查也有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