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勞工高處墜落意外層出不窮,為保障勞工安全,北市勞動局訂定「台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凡是屋頂施工、施工架拆裝、吊籠作業等,作業前3天需通報主管機關,違者開罰6千元至3萬元不等。勞動局表示,新法即日起上路,未來也將研議是否建立檢舉制度。

根據北市府勞動局統計,北市近2年就發生高達5起屋頂作業墜落死亡職災;近5年來,施工架組拆作業也發生過4起死亡職災,甚至還造成路人受傷。吊籠清洗外牆作業,近9年來更發生過8起職災。
北市府勞檢處長鄒子廉表示,不少屋頂裝修、防水工程工期短,再加上施工業者很多都是「校長兼撞鐘」的一人公司,造成勞工在施工過程輕忽相關安全措施,工人高空墜落意外頻傳。
鄒子廉表示,儘管職安法目前沒有強制規定「高空作業」施工前一定要通報,不過為了讓業者注意施工安全,因此訂定自治條例,規定施工前一定要通報,勞檢處將列管,不定時抽查。
根據自治條例規定,只要是4層樓或樓高12公尺以上建物或附屬建物的輕質屋頂營建施工作業,又或是7層樓高或20公尺以上的施工架組配或拆除作業,以及使用吊籠10層樓或樓高30公尺以上建物外牆作業,都需在3天前通報,即便是「一人公司」施工,也要通報。
鄒子廉表示,若未在事前通報,經民眾檢舉,又或是抽檢時發現,將直接開罰6千至3萬,新法市議會已三讀通過,即日起正式上路。
但由於屋頂作業,工程小、工期短,加上人力有限,外界質疑稽查恐會有難度。對此,鄒子廉表示,稽查確實比較困難,後續將研議是否訂定檢舉獎勵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