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18日晚間發生連2起規模5.8及6.2的有感地震,全台各地皆感受到明顯搖晃,最大震度達6弱,台中梨山、德基及霧峰站震度也達4級。
為保障台中建物安全穩固,台中市都發局表示,依「台中市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第28條之1規定,地震震度達4級以上地區,於震前7日內有澆置混凝土的施工中建物,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應檢測該樓層結構安全,並提出建物安全證明書,或委由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等公會勘估、鑑定後的結果報告,報都發局備查。
台中市政府要求震度超過4級地區之施工中建物,應交「安全證明書」。圖/台中市都發局提供
都發局指出,震後迄今,台中營建工地尚無災情傳出,其中震度達4級的梨山、德基及霧峰申報勘驗的工地共15處,19日上午已發文給營造公會、建築師公會等相關單位依規辦理。
同時,也以APP提醒該15處施工中建築物起、承、監造人,若4月11日至18日有澆置混凝土,申報樓層勘驗進度時,須檢附安全證明書或鑑定報告報都發局備查,未依規辦理者,將不同意申報樓層勘驗及核發建物使用執照,嚴格把關台中建物結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