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羿馨/新竹報導
新竹市西安街某小吃店與住戶爆發衝突,住戶疑不滿店家夜夜喧嘩擾人,裝設分貝計和監視器,未料卻遭對方敲掉監視器,雙方進而爆發肢體衝突。警方表示,雙方長期因噪音問題互有嫌隙,此次疑因監視器拍攝角度爭執再度引爆衝突,雙方發生拉扯推擠。警方已完成蒐證,目前雙方尚未提出告訴。
于姓住戶投訴,該小吃店深夜客人經常喧嘩、碗盤碰撞聲與抽風機運轉聲不絕於耳,分貝經常超過60、70,嚴重影響生活安寧。日前凌晨4點多,店家友人還對著監視器唱歌挑釁,甚至拆下監視器,父親出面勸阻時雙方再度爆發口角,只得報警處理。

店家則表示,該住戶指控「妨害安寧」一案曾走司法途徑,最終不起訴;此次衝突主因是住戶在原有室內監視器外,又於門外加裝鏡頭並長期對著店門,且曾將拍攝畫面上傳社群。事發當晚逢中秋聚會、友人飲酒後對「監視器與分貝計」不滿,但強調店家近年已陸續改善。
警方指出,經查處雙方長期因噪音問題已互有嫌隙,此次因監視器問題發生口角進而引發肢體衝突,全案已蒐證完備,目前雙方尚未提出告訴,警方將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釐清案情後,依法偵辦。
警方提醒,即使雙方互不提告,若涉有施暴或互毆行為,仍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規定裁罰:「加暴行於人者、互相鬥毆者、意圖鬥毆而聚眾者」,均可處1萬8千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理性處理糾紛。
新竹市環保局表示,民眾於社群媒體反映之地點為營業場所,依噪音管制標準規定,其噪音管制標準為日間67分貝、晚間57分貝、夜間52分貝。
環保局說明,若非屬周期性或間歇性變動噪音,則以均能音量(Leq)為測量依據,且連續取樣時間須達2分鐘以上。若測得超出標準,將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處3000元至 3萬元罰鍰;該案屬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晚間23時至翌日7時)違規案件,將加重裁處為2倍罰鍰。
環保局提醒,依據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若為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但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將由警察機關依相關法規辦理,營業場所應自律遵守噪音管制規定,維護良好生活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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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 【新竹小吃店遭控噪音擾鄰 住戶怒裝監視器、分貝計爆衝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