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家蓁/金門報導
金門縣府宣布,金門農地在戰地政務時期劃設時,僅有500到1000平方公尺,農舍興建無法比照台灣至少有2500平方公尺模式,經多次溝通,農委會已同意依個案審查,給金門等離島「適度的彈性」。
農委會自2019年起嚴格要求各縣市的農舍申請案應符合「臨界臨路」規定,衝擊金門民眾申請農舍的資格,平均10件有3、4件卡關,但金門農地面積小,很難比照台灣模式。在地民眾多年來爭取放寬農舍興建,議員曾考慮訂定地方自治條例,但可能抵觸母法,最後放棄。

建設處表示,農舍興建已獲農委會善意回應,同意在符合全國一致性法規的框架下,讓金門農舍審查更有彈性,縣府也擬定符合金門特殊性的配套措施,在合乎建築法、都市計畫法等規定下,實質審查個案交通安全、地形地貌等公眾利益面向。
縣長楊鎮浯多次拜會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洽談,希望可考量金門與台灣先天上的差異,讓金門農舍審查因地制宜。
縣府表示,多年來各縣市農舍違規情況嚴重,農委會要求各縣市政府農舍用地應矩形配置在農地地界線側、臨接道路,希望農業經營面積最大化,但還是應該考量各縣市的特殊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