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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黎明重劃案 更一審重新認定沒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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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宏睿、余采瀅/台中報導
 
已故前立委楊文欣涉入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案,遭控利用人頭地主虛增拆遷補償費及公共設施工程費,藉此取得大量抵費地;更一審宣判,8854坪土地為犯罪所得,依法宣告沒收,估計市值約70億元。中市府表示,尊重判決結果,已強化監督機制,避免類似人頭地主爭議再發生。
 
檢調查出,傅宗道具都市計畫專業,應楊文欣之邀投資富有土地開發公司,引進長億集團資金及人力,成立富有公司經營決策會。

 

台中市單元二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台中市單元二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本報資料照片

 

 

檢方指出,富有公司藉由借名登記方式,安插467名人頭地主,每人名下土地面積僅A4紙大小,卻占全區2619名地主18%,影響會員大會重大決議,藉此操控重劃利益分配。

檢方調查,楊等人指示公司員工向親友不實開立領據,虛報地上物拆遷補償費2.3億元,另委託不知情建築師事務所製作3份不實預算書,將公共設施工程費用虛增10.9億元,合計虛增13.3億元,富有公司據此取得大筆抵費地。
 
本案2021年一審宣判,認定楊文欣等12人涉犯刑法背信罪、偽造文書罪,分別判處5月至5年6月不等刑期,並認定富有取得土地9150坪屬於犯罪所得,依法沒收。
 
二審於2023年5月改判楊文欣4年10月徒刑,維持沒收9150坪土地認定,依當年市價每坪80萬元,總市值高達73億元。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於土地沒收部分的判決理由矛盾且理由不備,裁定發回更審。
 
更一審昨宣判,撤銷原判決,認定第一審原先沒收土地面積3萬248.32平方公尺、約9150坪,但未扣除富有已匯回黎明重劃會的2.3億餘元,以每坪78.2萬元計算,核為295.61坪,換977.22平方公尺,經扣除後為29271.1平方公尺、8854坪,宣告沒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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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余采瀅/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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