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筱蟬、鄭國樑/桃園報導
桃園市中壢區「中平路商圈」假日人潮眾多,顧及消費者安全,5年前每周六、日下午3點至晚間9點為行人徒步區,卻引發商圈內一住戶不滿自家車輛無法進出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徒步區,桃市府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最近遭到駁回。
桃園市長鄭文燦說,法官認為縣府時期的法定程序不完備,市府已按規定,昨由交通局重新公告設徒步區,已補足法定程序。
新聞處長張惇涵說,經發局4月起在徒步區問卷調查,同意設置徒步區為94.76%。交通局同月也在現場調查人車流輛,彙整經發局問卷完成可行性分析報告,5月28日提道安會報通過,昨天公告後,會擇期徒步區規畫。
許姓住戶提告指出,中平路面寬10公尺,屬連接主要道路的次要道路,依法不能畫為徒步區;依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只有面寬2.8公尺以下的道路才能畫設徒步區,且當初畫設徒步區的商家問卷調查,84家商店竟發出150份,有做假之嫌。
他表示,中平路商圈原有客運班車、警車及清潔車進出,假日變徒步區,嚴重妨害車輛通行,且學生與行人誤以為全年全天管制而走在快車道上很危險。
店家認為假日逛街人多,不解為何要撤銷徒步區,民眾也說沒徒步區逛街要閃車輛,很麻煩。
中壢區長林香美說,中平路商圈是全台15大徒步商圈之一,假日人潮不斷,為了大家購物行的安全,有必要畫設行人徒步區。她強調,徒步區立意良善,吸引逛街人潮是成功的政策,「我們尊重少數人意見,但更重視多數民眾行的權益,也不希望影響當地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