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高雄報導
行政院已在111年6月15日核定「有利於高雄新市鎮發展產業適用範圍(第二期發展區)」案,並同意園區內約185公頃產業專用區為獎勵地區。近期該營建署將與科技部南科管理局、高雄市政府共同研議劃定優先獎勵地區,讓首批符合申請獎勵資格的廠商,在進駐橋科時可依《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4條》及《新市鎮產業引進稅捐減免獎勵辦法》規定申請投資抵減優惠。
營建署指出,橋頭科學園區未來將引進5大科技產業,包括半導體產業、航太產業、智慧機械產業、精準健康產業及創新科技產業,申請進駐廠商須經科技部及科學園區管理局審議,核准後即可依規定於期限內申請相關投資抵減優惠。

有意投資進駐橋頭科學園區的廠商,可於營建署公告劃定獎勵地區後,儘速研提投資計畫送營建署審查核定,並於開始營運後6個月內,向該署申請核發投資抵減證明。

營建署說明,公告劃定範圍起5年內申請者,可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抵減率最高15%,第6至10年申請優惠額度減半,第11年起不予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