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台中市蔡姓男子為賺取5000元報酬,涉嫌提供無人地址給販毒集團,收取從荷蘭寄來、藏有K他命的海報畫框,包裹在前年1月入關時被海關發現,警方循線抓到領包裹的曾姓共犯,扣得906克K他命,台中高分院審結,認定蔡涉犯共同運輸毒品罪,判刑3年,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姓男子(21歲)在2019年9月間,經由李姓男子告知,若提供無人居住的地址,當作郵包收件地址,李會找曾姓男子前往領取包裹,等領到包裹後,蔡再告知李,指派他人找曾領包裹,蔡、曾可朋分1萬元的酬勞。
蔡允諾後,先由不詳的販毒集團,在前年1月20日,把淨重906克的K他命,裝填在珍珠板內,再黏貼外籍模特兒的海報後,偽裝成畫框,從荷蘭以空運方式郵寄寄出,寄到蔡提供的台中市西屯區的住址。
台中海關在同年1月31日查驗郵包後,經拉曼光譜儀器檢驗分析,呈現第三級毒品K他命反應,通報警方追查,警方先在同年2月6日上午11時許,查獲依上手指示,前往郵局領包裹的曾姓男子(經判刑3年確定),查扣藏有906公克K他命的藏毒畫框,接著在同年12月2日,持搜索票前往南投縣,查獲蔡男,查扣聯繫工作的手機、易付卡、三級毒品成分的咖啡包殘渣袋、K盤的贓證物。
全案在一審審理時,蔡男坦承不誨,依共同犯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判刑3年,蔡男量刑過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仍維持一審刑度,判刑3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