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新北市瑞芳區的瑞芳地政事務所暨瑞芳區衛生所聯合辦公大樓之都市計畫變更案,已於112年2月17日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接續將辦理都市計畫發布實施,未來將興建地下2層、地上8層的辦公大樓,力拚117年完工,提供市民更好的服務。
瑞芳地政事務所主要建築物於民國56年建造,由於多次增建及修繕,經評估建築結構補強不具效益,為提供安全優質的辦公環境與服務品質提升,將拆除既有老舊辦公建物,並與瑞芳區衛生所合署辦公興建辦公廳舍。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指出,考量瑞芳區衛生所原址基地較小,藉由週邊土地資源加以整合與規劃,都市計畫變更增訂相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將瑞芳區衛生所基地容積調派至瑞芳地政事務所基地,更新重建為聯合辦公大樓,衛生所建物則將拆除後變更為公園綠地等設施,提供當地鄰里更多開放空間資源。
聯合辦公大樓目前規劃,1至3樓為衛生所空間,1樓為門診區、2樓為復健區、3樓規劃作為行政辦公空間;地政事務所空間規劃依登記課、測量課、資訊課及地價課分屬其他樓層;8樓預計規劃大型會議空間。
城鄉局表示,本案拆除重建將解決機關建築物老舊、氯離子含量過高等結構性問題,並擴大整合了行政辦公機能,改善基層人員辦公環境及滿足安全的公共空間需求,並增設地下停車,打造便民、利民、有效能的洽公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