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導演鈕承澤3年前涉嫌性侵劇組女助理,他賠錢給對方和解但不認罪,二審斥責他引用和解書內容,暗指被害人主動獻身,犯後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他不服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29日駁回定讞,豆導得入獄服刑。
鈕承澤執導電影《跑馬》期間認識女助理,2018年11月23日臨時取消工作會議,改邀劇組到家中聚會,當晚9點多,其他人都離去只剩女助理在場,鈕不顧反抗強壓她在沙發上用手指性侵。
檢察官偵查期間,鈕想賠償60萬遭拒,北院一審時,據傳他給付「七位數」調解金,與被害人簽下和解書,但仍否認犯行,且希望法官如果認定有罪,能宣告緩刑,但北院將他判刑4年沒給緩刑。
上訴二審之後,高院認為鈕與女助理間的通訊軟體對話互動不深,看不出有情愫,且她曾向友人、主管表達,對鈕的行為感到奇怪或困擾情緒,也未有向鈕表達任何好感的舉止,無從認定鈕有誤解對方,進而同意發生性行為的可能。高院依證人、驗傷及醫生等人證述內容,佐以相關證據,認定鈕承澤涉有性侵犯行,仍判刑4年。
鈕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定,高院依證據資料,詳為說明憑以認定犯罪,以及對他否認犯罪及辯詞,不可採取的理由,高院量刑妥適,昨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因鈕仍在境管中,未對他啟動防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