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何定照/綜合報導
台大醫院主治醫師陳昆鋒台大醫院爆發學倫案,科技部雖認定他10篇論文造假,並予停權10年處分,但科技部早於去年初決定審議結果,卻遲遲未揭露此事,引起質疑。科技部昨日早上舉行臨時記者會,表示將研議修正《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未來重大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將朝主動公開方向修正,從2013年以來,科技部從來沒有主動公開過違規學倫案。
科技部研究誠信辦公室主任詹文旭表示,科技部至昨已對180餘案違反學術倫理案做出審處分,發現這些案件違反學倫時間以95至100年最多,案件則往往是數年前發表的論文或執行計畫,平均差距約5年。也就是論文發表後,常需要經過學術社群的長期討論、驗證,才會發現有學術倫理問題。
詹文旭(右)與林廣宏(左))昨上午舉行記者會,針對媒體報導「台大醫院陳昆鋒醫師團隊違反學術倫理案」回應。(記者黃義書/攝影)
詹文旭說,學倫案件審議要點第13點規定,經學術倫理審議會審議作成處分建議,由審議會視情節輕重決議後公開相關資訊。科技部依據該要點,對違反學倫案件,如經審議委員會決議公開,會以新聞稿或記者會方式對外公布,並在研究誠信電子報發布;未決議公開案件,以去識別化方式摘要公開,以警惕研究人員勿重蹈覆轍。
詹文旭說,由於台大醫院陳昆鋒案去年初審議時,審議委員會決議不公開,所以科技部才未用新聞稿或記者會方式公布,也沒登在研究誠信電子報。他說,同樣類型的學倫案,科技部本來就不會一直登,因為科技部主要是要避免犯錯。他也強調,科技部並非沒公開,只是沒揭露姓名,是以「去識別化方式」摘要公開。
媒體質疑審議委員會組成及決議過程,詹文旭說,審議委員是外聘委員居多,共10位,採共識決,除非歧異太多才會細部討論,一般會決定公開的,是教育警惕意義非常重大者。至於陳昆鋒案,並非科技部主動公開,是共識決,不過細部過程由於是個案,無法回答。
至於審議委員會究竟依據何種標準決定哪些案子公開或不公開、違反學論論文內容、團隊人數、科技部認定和台大及陽明認知落差,詹文旭一律說都不公開,引發媒體質疑「鬼打牆」,砲轟不斷。
陳昆鋒10篇論文,核定金額外界有一億兩千多萬及金額4224萬元兩種說法,為何只追回68萬,科技部也說是個案,不能公開。據了解,科技部對只追回部分補助說法,向來是由於計畫涉及很多人,須按比例追回,不可能追回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