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民眾出售房屋衍生的土地增值稅,有「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2種節稅方式,稅率僅10%,不過,民眾要留意,必須先使用「一生一次」優惠稅率,下次不動產移轉時,符合自用住宅的屋主才能使用「一生一屋」,兩者順序不能顛倒。
要節土增稅使用優惠稅率方案,還有先後順序。(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一生一次」土增稅節稅條件,僅需在買賣簽約前將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戶籍遷入即可;而「一生一屋」符合條件為,第1、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第2、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第3、在該處設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出售前5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等。
「一生一次」節稅關鍵,在於一次可移轉多戶住宅,並適用10%優惠稅率條件,換句話說,多屋族只要買賣簽約前將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戶籍遷入即可,限制條件寬鬆。而「一生一屋」則保障自用住宅民眾,若想節稅,勢必要好好珍惜使用「一生一次」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