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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買了房結果是... 凶宅只能認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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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翁聖惠/整理報導
 
好不容易圓夢買房,卻遇到凶宅該怎麼辦?有網友表示,爸媽用賺了一輩子的辛苦錢買了間房,在簽約時詢問房子有沒有出過事情,認為沒問題就簽約了,沒想到房子居然是「凶宅」,賣方在簽約時隱瞞事實,現在想退卻退不掉,只酐考慮走上法律途徑!
 
好不容易買了房,卻住進「凶宅」該怎麼辦?(示意圖,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警察局宅,買房要安心,凶宅網,鄰里警局,新北市中和區成功路街景, 秀山派出所。(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網友samsam6313在PTT上發文,因為爸爸看上一間房,怕被買走所以很快就簽約了,簽約時母親也有詢問房子有沒有出過什麼事情,賣方表示房子是先生生前住的,不過先生是因肌梗塞在醫院過世,並非房子中,一家人才安心簽約。
 
沒想到過不久,就有鄰居告訴他們,其實賣方的先生至少在房子裡死了三天以上,鄰居聞到味道報警才發現屍體,原PO認為賣方和仲介都隱瞞事實,想毀約,不過仲介卻要他們賠1成訂金,賣方也堅持心肌梗塞不等於非自然死亡,凶宅根本不成立,雙方若最後協調不成,恐得走上法律途徑。
 
自然死亡不算凶宅嗎?過去曾有「自願跳樓不算凶宅」的案例,法官在判決中表示,凶宅並不是法律名詞,而民間認為凶宅是因為非自然死亡之冤魂,附於屋宅所致,如果是「自願死亡」,就沒有冤情存在,「陳屍地點」才是認定凶宅的關鍵。
 
而根據新版不動產說明書,必須註記該凶宅的現況說明,不過依照目前規定,只要房屋經過轉手,後來的屋主若不知情,再度轉賣若被發現是凶宅,將可以免除賠償責任。
 
儘管法律上沒有明定凶宅定義,但大多數的人還是存有忌諱,要怎麼避免買到凶宅呢?永慶房產集團交安事業經建部資深經理陳俊宏建議,在法律上其實沒有所謂「凶宅」的定義,只有從法院實務判決上的見解,不妨可上「凶宅網」做個查詢,也可以在入住之前先向該大樓、社區的管委會,或是街訪鄰居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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