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宇哲、陳螢萱/新北報導
新北市蘆洲分局交通分隊36歲警員陳昭宏,昨日上午在台65快速道路執行行政院長林全赴竹科視察的交管勤務,突遭32歲無照酒駕女子陳以恩從後方撞上,雙腿嚴重骨折,經送醫搶救,右小腿因傷勢嚴重截肢,肇事陳女竟辯稱「沒看到人!」
警方調查,陳以恩無照駕駛,酒測值高達0.87,研判為酒駕肇事。但陳女供稱自己僅喝一瓶啤酒,事發當下沒有看到人,看到警員時已煞車不及,才會直接撞上,事後非常後悔,警訊後依過失傷害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偵訊後聲請羈押,法官則裁定以10萬元交保。
法官裁定10萬交保
據了解,陳以恩已婚育有1子,但與丈夫分居。她先前曾於新北市三峽開精品店,因經營不善吹熄燈號,目前無工作。16日上午她與友人在台北市吉林路薑母鴨店聚餐,喝下1瓶台啤後,便開車返回龍潭住家,未料竟撞上值勤警員。
與陳昭宏一同值勤的黃姓警員心有餘悸的說,當時他看到陳女駕駛轎車直向管制點的警車駛來,才揮舞交通棒,示意陳女停車,但卻發現轎車並未減速反而急衝過來,他趕緊跳開才未被撞上,但陳昭宏當時正在警車後方擺放交通錐,閃避不及慘遭正面撞擊。
強大的撞擊力把陳昭宏夾在兩車之間,雙腿更被撞成粉碎性骨折,劇烈疼痛也讓他不斷哀號。救護人員趕抵發現陳昭宏雙腿膝蓋以下粉碎性骨折,右腿更僅剩一層皮連接險些分離,地上滿是鮮血。
陳昭宏被送往林口長庚急救,經院方手術後左腳雖已保住,但右小腿仍因傷勢嚴重必須截肢,在醫院焦急等待的家屬聞訊悲痛萬分。陳昭宏的妻子強忍悲痛說,可以體諒警察工作責任與風險,盼警方嚴懲肇事者,「希望他可以快點恢復」。
家屬悲痛盼予嚴懲警方表示,陳昭宏是彰化人,從世新大學法律系畢業後曾任代書助理,2006年從警分發至海山分局海山派出所,2010年轉調蘆洲交通分隊,與妻子結婚後移居淡水,膝下尚無子女。從警10年的他,平日個性低調,工作表現認真負責,在同事間人緣頗佳,卻在執勤中發生不幸令人不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