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蘇彥菱/整理報導
歌手Jolin 蔡依林近日話題不斷,除了新專輯,她的私生活也被搬上檯面!據平面媒體報導,她與錦榮交往四年多,男方卻遲遲還沒求婚的原因,竟然與錢有關。據傳愛女心切的蔡爸爸為了避免Jolin 為愛散財,而將其20億的財產分別交由多間銀行信託,即便將來若不幸離婚,錢也不會被瓜分。
根據平面媒體爆料,蔡依林的爸爸將其名下高達20億的財產分別交由多間銀行信託,以免女兒未來為愛散財。(蔡依林官方微博)
儘管蔡依林的經紀人指稱《壹週刊》的爆料全屬子虛無有,但回顧過往的案例發現,不論是明星藝人或政商名流,大多透過信託的方式處理名下財產,如此一來,不僅可以節稅,還可以防止日後財產較不易被他人處分。
舉例來說,若甲君將現金300萬辦理信託,找乙君當受託人,而乙君以受託人名義將其中的50萬存放在B銀行,若乙君本身向B銀行借款100萬且無法償還時,B銀行不能主張以乙君擔任受託人之50萬元信託財產來抵銷某乙君本身所積欠B銀行的100萬元款項,換言之,信託的財產具有獨立性。
而財產信託中又可細分出「不動產信託」,像是根據之前監察院所公布的資料顯示,時任內政部部長李鴻源就把名下8間房產信託,對此,房產業者徐佳馨在接受《自由時報》採訪表示,不動產信託可以利用「共同受益」及「折現值」來降低贈與稅額,達到節稅的目的,因為若是採取一次將房產過戶到子女名下,一次所付的贈與稅金額相對較高。
除了有節稅效果外,不動產信託還可以避免買賣過戶或贈與移轉容易衍生的問題,像是有長者就將其名下的財產信託,避免子女遺棄長輩及不負養育責任。
因此,就蔡依林的例子來看,未來蔡依林若與錦榮結為夫妻,即便沒有婚前協議,將財產信託的話,仍可避免讓他人輕易處分名下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