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地價稅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攸關民眾每年要繳多少稅。如果名下有多筆符合自住條件的土地,申請適用的先後順序不同,可能讓稅額差上好幾千元。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適用的地價稅稅率為2‰,比一般用地的10‰至55‰低很多,稅負至少可減少4倍。不過,自用住宅用地有面積限制,而且採全國合併計算,因此擁有多筆土地的民眾,可透過規劃適用順序來降低稅負。

依《土地稅法》規定,自用住宅用地面積上限為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且是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全國持有的土地面積合併計算,而非各縣市分開計算。
若申請適用優惠稅率的面積超過上限,民眾可以自行決定哪些土地優先適用;若沒有指定,稅務局將以「對民眾最有利」為原則,優先讓地價稅較高的土地適用優惠稅率。
舉例來說,吳小姐持有兩筆都市土地,各200平方公尺,A地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1萬元,B地則為5,000元。由於總面積400平方公尺超過300平方公尺上限,若優先讓A地適用優惠稅率,全年地價稅約1萬元;若先讓B地適用,稅額則增加到1萬4,000元,兩者相差4,000元。
稅務局提醒,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條件的民眾,應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若逾期申請,則要等到隔年才能享有優惠。已核准且土地使用情形沒有變更者,則不必每年重新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