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勞基法強制周休二日修法版本出爐,包括增加每七天應有兩天休假,一天例休、一天休息日;另國定假日由內政部一致規範,意味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將自動消失;增訂休息日加班費應加倍發給。修正案明訂明年1月1日實施,如果修法順利,全國勞工明年可望全面強制周休二日。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輪班勞工可能出現10天、12天才休一天假,此次修正案增訂即使實施雙周、八周變形工時,也要每七天休一天,希望減少勞工過勞狀況。
勞動部今天邀請勞資雙方討論,官員透露,勞資對於實施時程明定明年元旦,都說「愈快愈好」。官員表示,明年元旦是預定時程,但何時生效仍要看修法進度。
今天與會團體包括工商總會、工商協進會、全國性勞工工會等。官員表示,勞資雙方對於周休二日有高度共識,但勞方希望明訂七天休兩天都是「例假日」,而非「一例假一休息」,但資方則希望保留經營彈性,採「一例一休」。至於休息日加班費提高為加倍,資方並無反對意見,但勞方則希望再調高。
勞動部長郭芳煜之前在立院表示,勞基法周休二日修法版本將在中旬送行政院審查。勞動部修法版本今天曝光,其中明訂勞工每七天應休兩天,一天為例假,一天為休息日。現行勞工平常加班,前二小時加給三分之一、第三小時起加給三分之二,修正案明定雇主要求勞工於休息日出勤時,每小時工資應加倍發給。
配合周休二日,明定雇主雖可於勞資同意實施雙周變形工時,將兩周內正常工時加以分配,但每天工作不得超過十小時,每周正常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另四周變形工時、八周變形工時,每四周及八周休假日也都跟著增加。
勞工國定假日部分,原勞工放假日為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以前是勞動部,修正案改為除勞動節外,紀念日、節日由中央主管機關,亦即內政部規定。如此一來,目前公務員沒有放假、只有勞工放假的七天國定假日,未來勞工也都不能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