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3987

法定繼承不分男女 她卻被手足圍剿

#居家 #繼承 #遺產 #手足
聯合報記者唐秀麗、李京昇/綜合報導
 
遺產繼承常衍生出不少問題,若未在時間內辦理繼承,土地、房子可能被拍賣。雲林縣就有人委託代書尋親,趕在拍賣前將所有繼承人找齊。「從未見過面的六十多歲堂姑,突然出現」。
 
林姓男子說,雲林縣老家有棟透天厝「祖厝」與農地,當年由曾祖父及四位叔公共同繼承;其中二叔公離婚後,其妻帶剛出生的女兒離開,從此失聯。事隔數十年,二叔公過世後,依法應由姑姑繼承。
 
遺產繼承常衍生出不少問題。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家人過世後報繳遺產稅時,若遺產裡面包括生前簽約待售土地,繼承人要依公告現值列報遺產,若買方尚未付款,還要將合約價款列報於債權項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這棟「祖厝」早在民國六十年代就蓋好,因政府清查土地,發現姑姑未辦理繼承遺產,依規定要標售,若遭他人標走,將面臨拆除命運。幸好他們委託代書找到姑姑,讓姑姑繼承房屋及土地,她同意把繼承四分之一建物賣給他們,農地則為大家共有。
 
六十八歲雲林縣西螺江姓婦女,有八名兄弟姊妹,身為大姊的她留在老家照顧年邁母親,直到媽媽高齡九十七歲病逝,她認為媽媽是維繫家庭的凝聚力,希望所有兄弟姊妹,共同擁有父母留下來的房子,保存「家的感覺」,因而爭取繼承。
 
不料她才提出想法,不僅弟弟們有微詞,街坊鄰居、親友長輩反對聲浪排山倒海而來,視她如貪婪的罪人。直到她前往西螺地政事務所求助,才得以和兄弟姊妹們共同繼承。
 
西螺地政所課長陳青香表示,像江婦類似的案件有很多,女性常受傳統重男輕女觀念影響,被迫或自願放棄繼承權利。但民法規定繼承不分男女,江婦來求助時,地政所鼓勵她依法爭取既有權益。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