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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振義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成功大學建築系博士,建築師高考及格。研究領域:綠色建築、環境規劃、熱島效應、都市設計、都市更新、生態社區。現任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政大社科院永續規劃與設計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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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都市更新下一步 挑重點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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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 #地震 #危老重建 #置產秘訣
(文/孫振義)
 
每一次的地震都可能造成民眾的生命與財產威脅,尤其是有耐震力不足疑慮的高層建築,一旦損壞或倒塌,所造成的影響不容小覷。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進公共利益,政府於1998年底制訂了「都市更新條例」,此乃推動都市更新的母法,亦是實施都市更新計畫、推動更新事業之依據。爾後更陸續訂頒施行細則及子法八項行政規則,以助於促使在都市計畫範圍內需要被更新的建築物,得以在有法令依據、明確獎勵條件下實施重建、整建或維護措施。
 
在都市更新推動數十年之後,在公部門與民間的努力之下,臺灣的都市更新繳出了令人稱許的成績單。然而,仍有一些存在安全疑慮的建築未被更新,也成為都市安全的隱憂。因此,在有限的公務人力與資源條件下,為顧及民眾與社會整體的安全,臺灣都更的下一步必須挑重點執行。
 

 

臺灣都市更新下一步 挑重點執行(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攝影)
全台房屋過半數屋齡都超過30年,其中又以台北市七成比例最高,都更刻不容緩。圖/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攝影

 

 
首先,政府應可以更積極地盤點與篩選出耐震能力較不足建築物、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俗稱海砂屋)、以及消防搶救不易地區建築物納入重點實施都市更新之標的,並且依據建築物危險程度與實際狀況劃分優先推動順序,再審酌既有的各種都市更新推動手段與工具列管,制訂個別適用之更新策略與期程,由地方與中央政府主動輔導或辦理都市更新。
 
尤其是針對危險程度較高、產權複雜、都更共識較低、民間推動誘因不足的案件,政府的透過輔導民眾自組更新會、公辦都更、調整都市計畫…等方式,促進老舊或危險建築物重建、整建或維護。至於較無即時危險與風險較低的標的,則仍可透過補助、輔導、簡化程序及獎勵制度,循既有的民間協力模式實施都市更新。
 
迄今,全國仍有上百棟耐震能力較不足及高氯離子建築物有待實施都市更新或改建。近年來,中央與部分地方政府為積極辦理公有土地、國營事業土地等都市更新,也紛紛成立了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以期藉由公私協力的方式,達到改善居住環境、落實居住正義理念及活化都市機能之目標。然而,在政府有限的施政量能之下,臺灣都市更新的下一步應就重點案件列管並擬定計畫期程據以執行,餘者則是回歸既有市場機制實施,清楚區分輕重緩急,方可早日達成讓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進公共利益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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