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思云/整理報導
父母贈與房屋給孩子想節稅,常見使用「過戶持分」,而父母轉移房產給子女,通常也是為了讓子女持有房屋後,可以透過轉售再獲利。然而根據房地合一稅,當透過贈與出售時,子女卻還是必須要負擔一筆稅額。
105年上路後的房地合一稅,針對房屋出售有一套規定。(資料中心)
房地合一稅的算法稍嫌複雜,常見以現值做計算,然而房地合一稅卻是以公告現值來作為稅額的計算,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以個案來做舉例,他指出,假設房屋現在的現值為2500萬,公告現值(土地+房屋)為1000萬,未來子女出售房子時,假設以3000萬售出,若以市值來看獲利500萬,然而,因房地合一稅的關係,須以公告現值做為計算,也就是說獲利會變為2000萬(出售價3000萬-公告現值1000萬),再去乘以稅率,就是繳交稅額。
不過,要是贈與後,房子永不出售或是市值低於1000萬,影響就不大,以市值1000萬的房子為例,其公告現值約300萬,若最後以1200售出,獲利計算為900萬(出售價1200萬-公告現值300萬),再扣除掉自用住宅400萬的免稅額,為500萬再去乘以10%的稅率,稅額50萬其實並不多。
而有些民眾認為,自105年上路的房地合一稅負擔並不輕,對此,陳俊宏認為,每個國家都有都會課稅,是很正常的現象,他提醒民眾,最重要的還是要去了解退稅、節稅的相關原則,較能有效達成稅賦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