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五月報稅季已開跑,今年度報稅受到美國關稅戰影響,財政部公告113年度所得稅申報與繳納期限延長至6月30日。而受到近年通貨膨脹的影響,財政部也已於去年公告,針對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皆因物價指數的調整而略有調增,並同時適用新的課稅級距,而為落實居住正義、提升生育率,進一步減輕民眾經濟負擔,針對房屋租金支出、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亦同步調整。
勤業眾信私人暨家族企業(Deloitte Private)稅務服務負責人王瑞鴻說明,113年度綜所稅申報四大重要變動包括,第一、113年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由20.2萬提高為21萬元。第二、薪資特別扣除額,由原本的20.7萬調高至21.8萬。

第三、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擴大適用年齡至6歲,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6歲以下子女,第1名子女扣除額15萬元,第2名及以上每人扣除22.5萬元,並取消排富規定,適度減輕所有育兒家庭經濟負擔。

第四、房屋租金支出由現行列舉扣除改列特別扣除項目,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上限18萬元;但訂有排富條款,當年度綜所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以上者、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稅者或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的基本所得額超過規定的扣除金額者不適用。

依上述113年報稅新規定,假設父母扶養2名幼稚園中班(6歲)及幼幼班(4歲)之學齡前幼兒,夫妻倆薪資所得各90萬元,全年所得180萬元,租金支出24萬元,選擇採用標準扣除額,則113年因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房屋租金特別扣除額之調整而導致應納稅額有約略減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