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28日公告今年基本生活費調升8,000元至21萬元,明年5月報稅適用,估208萬戶受惠,減稅利益26億元;若加上去年底宣布調升免稅額、扣除額等,減稅利益合計達243億元。
財政部每年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的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來計算基本生活費。財政部昨日公布,今年基本生活費將調升至21萬元,較去年的20.2萬元增加8,000元,由於基本生活費是按人頭計算,多口之家可望享受減稅利多。
根據財政部估算,今年度調高基本生活費,預估適用戶數約208萬戶,增加減稅利益26億元。
另外,財政部去年底已公告調高今年度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同樣在明年5月報稅適用,與基本生活費兩大減稅紅包加起來,共增加減稅利益243億元。
納保法2017年上路後,立法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課稅。財政部每年公告的基本生活費,從2017年每人16.6萬、2018年每人17.1萬、2019年17.5萬、2020年18.2萬、2021年19.2萬、2022年19.6萬、2023年20.2萬,2024年調升至21萬元,連續七年調升。
以基本生活費調高為例,育有六歲以下子女的三口之家,基本生活費總額為63萬元,若採列舉扣除30萬元,加計免稅額、幼兒學前扣除額合計為74.1萬元,因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大於基本生活費總額,就無法額外扣減差額。
若為扶養未滿70歲雙親、一名就讀大學子女的五口租屋族,基本生活費總額為105萬元,納稅人採標準扣除申報,加計免稅額和教育學費、房租等扣除額合計為95.2萬元,即可從綜所稅總額再扣除9.8萬元(105萬元-95.2萬元)。
另外,財政部也公布明年度綜所稅及所得基本稅額(最低稅負)相關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納稅人2026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由於消費者物價指數未達調整標準,因此各項額度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