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卜敏正/嘉義市報導
嘉義縣水上鄉何姓男子,去年9月在其位於水上鄉忠和村住處,強拉租屋女房客到房內性侵,受害女子由友人陪同報案,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今天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63歲何男將自宅房間出租給成年女子小美(化名),去年9月8日下午,見小美在該處客廳休息,一時性起,竟強推小美至住處房間,繼而在房間內強行解開小美內衣、撫摸胸部,強迫小美脫下褲子後對小美性侵得逞。小美事後告知孫、張友人後,隔天由友人陪同報警處理。
嘉義縣水上鄉何姓男子,去年9月強拉租屋女房客到房內性侵,今天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圖/聯合資料照
檢警偵訊時,何矢口否認犯行,先在警詢中辯稱,是女方自願發生性關係,他沒有性侵害,只有摸對方下體、胸部,女方事後自行去洗身體;之後又辯稱,當時酒醉,甚麼都不知道,對於摸女方身體跟胸部覺得很抱歉。
檢方偵查後認定此為何男辯詞,依照小美指訴,及嘉義長庚醫院受理的性侵害驗傷診斷書,友人證述,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