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章定煊/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
對於近期政府「打炒房」的行動,許多媒體仍略以「打房」稱之,其實中間的意義有非常大的差別。在經濟體制中,以概略方式來分類,可以分為計畫經濟與市場經濟,各國經濟體制很少純粹的計畫經濟與市場經濟,大多是在光譜上偏向哪一邊。而且民主國家隨著政黨輪替,也會小幅移動經濟體制的取向。
市場經濟算是一種「小政府」主義,政府在經濟體制不直接干預市場供需結果,主要任務是維持市場機制的正常運作,讓資訊公開透明與避免惡性炒作;計畫經濟則是一種「大政府」主義,政府可以用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甚至行政命令與管制去改變市場的結果。
對於近期政府「打炒房」的行動,許多媒體仍略以「打房」稱之,其實中間的意義有非常大的差別。圖/聯合報資料照

現在政府所做的「打炒房」,讓市場公開透明、避免投機炒作扭曲市場機制、稅制公平合理,即使是「小政府」主義的政府,都是基本要執行的工作。這些基本要執行的工作,在台灣特殊「伺從主義」政治結構的作祟下,阻力重重。至於「打房」一詞來自中國大陸,我個人一直避免使用這個名詞。因為對岸雖往自由市場經濟調整,但本質仍帶有很強烈計畫經濟色彩,政府角色非常強勢,所以當中國以「打房」試圖改變市場供需的結果,可使用的行政工具非常多,且令出必行。以台灣政經結構,要執行「打房」困難重重。
所以在台灣處理不合理高房價問題,還是要從調整市場供需結構著手。台灣高房價不合理之處,從高所得房價比、高住宅自有率、高空屋率、高餘屋數、低出租住宅報酬率的矛盾現象可見一斑。
不合理的房價結構,在台灣已經形成習慣價格(habitual price),購屋者邊喊貴卻邊買進。要導正這種現象,要化解台灣房價供需中四個深層結構。
第一個就是在需求結構上,台灣住屋還是以擁有為首選,相同家戶下,我們自住的剛性需求,要比歐美先進國家高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
第二個問題也是在需求結構,台灣習慣以住宅為投資置產標的,而且是以賺取價差為投資取向,放著等價差,也是讓空屋率偏高的成因之一。
第三個問題則在供給結構,台灣金主與財團經常以取得土地來處理大量資金,而且以「養地」的手法處理,房價未達目標,就不釋出。導致土地資源不但壟斷在金主與財團手上,而且刺激土地價格高漲,自然房價難以平抑。
第四個則同時涉及供需結構,台灣房地產持有稅的稅基嚴重偏低,讓住宅低度使用的可能提高;而且本來應該是地方政府主要財源的房地稅嚴重短收,部分地方政府就以投入建設在重劃區開發來補充財源,有建設加持的重劃區帶來的價格波及效果,更推動價格上漲。
要改變這四個深層供需結構,需要時間。我們無法苛責政府立即改革完成,但是政府當局應該提出改革時程與改革方案,化解民眾價格預期心理,讓台灣房地產發展回歸正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