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鄭媁、廖炳棋、吳姿賢/台北報導
因應新冠疫情,各國實施入境管制措施。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出,屬於台灣投資、書面登記卻是外國船的權宜船,船上的外籍漁工無法入境台灣,也回不了家,多達一百四十多名的權宜船外籍漁工受困高雄旗津港口近一個月,抨擊漁業署、移民署及勞動部都毫無作為。
民團指出,檢疫結束後,權宜船可自由進出港口,但船上外籍漁工的入境簽證事宜沒有任何政府機關協助處理,成為三不管地帶,政府單位反應慢半拍、互相推諉,導致船上漁工無法入境,更無法回他們自己國家。
權宜船外籍漁工受困旗津港近一個月,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昨抨擊政府無作為。 記者胡經周/攝影
民團表示,截至五月五日,登記報備的權宜船共二百廿八艘,但真實數量恐不僅於此;政府未能及時掌握漁船資訊,缺乏執法意願,要執法也困難重重。民團呼籲,應撤銷求助漁工非法入境的紀錄、取消強制遣返,由漁工自行搭機返國。
漁業署表示,五月廿五日已向指揮中心提出權宜船外籍漁工相關防疫措施,經討論後,前天修正措施並再次提報,只要指揮中心核定後就可實施,以解決外籍船員檢疫後的離境需求。
移民署指出,新冠肺炎期間外籍船員及漁工,必須經過權責機關航港局或漁業署許可,並遵守相關檢疫規定才能進入台灣,外籍權宜船僱用的漁工檢疫及入境程序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