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淑玲/台南報導
台南市去年至今年3月住宅火警525件,其中電氣火災169件,居全國第2高,市議會國民黨團痛批市府對老舊電線火警毫無因應對策,尤其台南平均屋齡33.2年,更有50.7%住宅屋齡逾30年,僅次台北,議員建議訂自治條例,對老舊電線未改善引發火警明訂處罰機制,經發局長陳凱凌說,電業法及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等都有相關規定及罰則,會先依現有法令處理。
議會也決議要市府從50年以上屋齡進行老舊電線檢查,並向中央爭取經費,以獎勵方式鼓勵更換老舊電線預防火災;副市長戴謙允諾,會召集消防、經發、工務等局處建立SOP,並向中央爭取經費補助。
市府昨在議會專案報告用電戶管線設備老舊引發火災的通盤檢討及因應對策,議員林燕祝認為相關單位互推責任,電業法16條規定每3年至5年檢查用電戶電線及設備,根本沒有落實,台電也提不出檢查資料,至今該如何因應處理也沒準則。
議員蔡育輝指出,市府和台電無法回答3年內有多少廠商或是住家因老舊線路和設備未改善而被斷電,建議市府訂定防治老舊管線火災自治條例,明訂3萬至10萬元的罰則,民眾才會重視改善。
議員蔡旺詮也表示,台南是古都,內政部房屋稅籍住宅屋齡分布資料顯示,6都平均屋齡都在30年左右,台南市的平均屋齡33.2年,更有50.7%住宅屋齡超過30年,僅次於台北市,老舊建築通常代表管線設備也老舊,屋齡高更應該要注意消防問題。
針對議員主張開罰,台電營業處指出,老舊老屋有很多屋主是沒錢才不更新老舊電線;消防局長李明峯表示,台南各類火災已逐年下降;經發局長陳凱凌說,會針對涉及重大公共危險的違規組成聯合小組,協助台電執行要求改善,逾期未改善進行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