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包租公、包租婆常被認為躺著賺,倘若不幸租給惡霸房客,恐怕只是噩夢一場,因此雙方建立互信,方能讓關係更長久。而新的一年到來,每每過年過節,身為房東的你會送租客禮物嗎?一名網友在PTT發文稱,近日自己的房子剛出租,晉升菜房東,好奇同為房東的大家,過年過節需要送禮嗎?
貼文曝光後引起討論,多數人建議先且慢,「不要不信邪,剛開始要平淡對待,對方在你這裡累積愈多信用分數,再熱情對待」、「房東跟房客就是要在一個舒服的距離,你需要我的時候我出現,其他時間各自安」、「沒有很重要的事,我從來不主動聯繫房客,避免打擾到人」、「你如果有十幾間還要送禮豈不累死」、「第一次當房東,這次過年我有送」。
還有網友分享遇到暖房東的經驗,「看來我房東人很好,中秋送禮盒,過年減免租金」、「以前租屋時曾經收過一次房東的禮盒,還是高級的禮盒,那時覺得原來當房東這麼有錢」、「我以前學生時期的房東,元宵節還會請大家吃湯圓」,讓許多人直呼可遇不可求。
想要避免遇到惡房客,包租公律師蔡志雄曾在節目上解析,好的環境會吸引好的房客,相對較差的環境就有可能遇到壞房客,因此房東首先要提升自己的租屋品質;而在帶看時,若房客準時赴約,甚至比約定時間更早到達,顯現很渴望租到,若房客遲到,或直接「放鴿子」未到,通常會被房東列為黑名單,以後拒絕往來。
而若雙方關係較密切,房東單方面認為可以為所欲為,在租賃期限隨意進入租客房間,對此,崔媽媽基金會表示,當房屋出租後,房東雖然擁有所有權,但房屋的完全使用權屬於房客,房東進入出租房屋時,必須經過房客同意,否則不可任意進出。若房東未經房客同意,即擅自進入出租房屋,恐涉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