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仁發建築公司在銷售「仁發大都匯」預售屋時,因不當限制購屋人審閱契約,進而被公平會認定為是濫用優勢地位,以違反公平法第25條處以新台幣80萬元罰鍰。
仁發建設「仁發大都匯」違反公平交易法遭開罰80萬元。(翻攝自Google Map)
公平會指出,仁發建築公司在預售屋銷售時,要求購屋人必須給付一定費用,才願意提供契約書審閱,並經過公平會兩度派員以消費者身分訪查預售屋現場時,兩次都發現銷售人員要求購屋人須先支付定金才提供買賣契約書攜回審閱。
公平會指出,由於預售屋交易較其他消費性商品,具有「價值高」的特性,銷售時還沒有具體成形而且也沒有辦理產權登記,購屋人在簽訂買賣契約書時,就所購房屋事先可取得的資訊相當有限,不動產開發業者無疑為資訊優勢的一方。
因此,公平會指出,如果在預售屋的交易過程中,不動產開發業者要求購屋人得先支付一定的費用才提供買賣契約書,是屬於陷購屋人在弱勢的不利地位而顯失公平的行為,也就是濫用優勢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