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旻靜/新竹報導
建築物外搭廣告,隨著科技演進,LED看板林立,新竹縣環保局擬管制,勸導業者在限定時間播放,在夜間降低亮度;不過,也有業者反映,縣內LED看板並非都經過申請設立,有損公平性。
設LED廣告電子看板的彭姓業者說,他曾耗費一年,向縣府申請8面看板,其中5面已有許可證,他也服從規範,依約繳納費用,提供政令宣導播放時段,但他深入了解,並非所有的電子看板都向縣府提出申請,甚至有偽造字號設置,盼望縣府清查。
據了解,到今年6月底,竹縣僅有5面電子看板符合規定,由縣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核發許可證,這5面電子看板分別設在竹北市縣政九路與光明一路口、自強南路與文興路一段口、光明六路東一段與莊敬南路口、縣政二路與中山路口、及關西鎮中豐路與中豐新路口。
縣府工務處也表示,將陸續清查縣內LED電子看板,是否申請許可?或設置超出規模?依規定電子看板,要符合「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內容設置。
彭姓業者說,他考量了交通安全,設置的電子看板,已降低解析度及亮度,避免夜間與背景落差過大,導致炫光影響行車安全,也遵守環保局勸導,但盼所有設置電子看板業者,也能遵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