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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倫:區段徵收可售地 蓋社會住宅

#地方 #區段徵收 #社會住宅 #居住正義 #朱立倫

記者陳珮琦/新北報導

為實現居住正義,新北市府決率全國之先,利用區段徵收用地中政府分配到的6成土地,扣除公共設施及支付開發費用後的可售土地,興建「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以照顧青年及弱勢族群,「不讓新的開發區變成新豪宅區!」

為實現居住正義,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將利用區段徵收用地蓋社會住宅,圖為萬華區社會住宅基地(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萬華區社會住宅基地,昆明街、開封街二段交接口,中興國小校舍舊址,萬華區房產俯瞰圖,落實居住正義政策,台北好好看系列綠地。(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只租不賣 租金低於市價8折

新北市表示,社會住宅規格不完全一樣,每一個案都會規劃不同坪數的房子。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土地開發案,等地政局完成土地撥用後,將由城鄉局負責興建,目前還在規劃中。新北市府將訂立社會住宅的租金上限,加上住戶不需另付管理費,換算下來每戶租金將低於市價8折,而針對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會再提供租金優惠和補貼,壓低到市價64折出租。

這項新政策將率先運用在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土地開發案。地政局長康秋桂上午表示,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土地開發採區段徵收,明天將由內政部審核,預計通過後最快於今年下半年動工,105年完工,屆時可望釋出3000至5000坪用地興建社會住宅。

市長朱立倫昨天下午赴議會就「新北市社會住宅政策」專案報告。他表示,市府推動社會住宅以出租為主,首先是整合中央預算的租金補貼,提供特定族群及弱勢家庭、團體租用,每年約達1萬戶。今天,朱立倫在市政會議上更宣布將以區段徵收後政府取得的「可售地」,興建社會住宅。

朱立倫說,土地開發以區段徵收後,政府取得的用地除做為公共設施外,可釋出一定成數的土地做為社會住宅的興建之用。社會住宅「只租不賣」,一來照顧青年及弱勢族群,二來也免於新開發區淪為新豪宅區。朱立倫並強調,運用此項新政策,希望讓社會住宅能「百花齊放」,實現居住正義。

地政局說明,目前區段徵收土地開發案,四成土地分配予原地主,政府則取得6成,而這6成土地扣除30至40%做為公共設施,另剩餘土地則讓售以支付開發費用及工程相關經費,新政策則是將這「可售地」不全部出售,釋出約1成土地興建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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