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蘇彥菱/整理報導
遇到資金周轉不靈,這時候手頭上有間房子就很好用了!有民眾會考慮將手上還有貸款的房子拿去向原銀行增貸,甚至是再找另一間申請貸款,即所謂的「二胎」房貸。然而,怎樣的情況分別適用於增貸或二胎?
所謂二胎房貸,指的是一間房屋拿給第一家銀行抵押後,臨時需要資金,再將同一間房子當作抵押品,向另外一間銀行申請貸款。由於二胎銀行的求償順位排在第2,風險較高,多半以中小型銀行願意承作,利率也相對較高,從3.5到4.5%不等。
申請二胎貸款,與一般房貸相同,必須以房屋作為抵押,同樣都要經過鑑價,但貸款上限為300萬元、不超過鑑價金額,不如一般房貸可貸到鑑價的6到8成,不過優點是擔保品較差或信用較差,選擇申請二胎較容易成功。
二胎房貸與一般房貸相比,除了貸款金額有限,利率相對高外,還得注意沒有寬限期,且貸款期間較短,大約是7到10年。不僅如此,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專案經理林以德在《蘋果日報》特別指出,二胎可能會被歸類為消費型貸款而非房屋貸款,隔年申報綜所稅時,將無法以房貸的科目抵稅,損失部分權益。
若臨時要用錢,該如何在增貸、信貸及二胎之間選擇? 舉例來說,若向銀行申請一般房貸800萬元,已繳款200萬元,若臨時需要200萬元,可向同間銀行用同1間屋申請增貸,此時二胎較不划算,因為利率比一般房貸高、貸款期限也比較短。
若借款超過200萬元,原銀行會建議申請增貸200萬元,剩餘數目改申請信貸,但基於信貸利率最高可到18%,且貸款金額上限為薪資的22倍,此時,可尋求另外一間銀行做二胎房貸,利率會較低,還款年限也比信貸的5到7年還久,壓力較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