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惠惠/報導
處理消費爭議、幫消費者「討公道」,是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的主要工作。落實在日常生活,他上館子必仔細看菜單,買家電、3C等產品非要眼見拆封不可,在太太和女兒眼裡,根本是「犯了職業病」。
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說,購買手機、家電、3C等產品,他皆會現場拆封確認。(好房資料中心)

去年的胖達人案退費賠償事宜,以及味全油品混充大統油的補償機制等案,陳信誠都曾經手。學法律的他,在擔任主任消保官前,曾在北市衛生局長達9年多,處理醫療、食品等法律爭議,並曾任北市醫師懲戒委員會執行秘書。SARS時期和平等醫院封院、震驚社會的邱小妹人球案,他都曾參與。
陳信誠坦言,比起醫療糾紛,消費爭議處理起來較容易,但有部分消費者無法分辨是否為損害,過度主張權益,這往往是最棘手處。消費爭議五花八門,有消費因為掉了零錢,投訴牛仔褲口袋太淺,或是買了近2萬元假髮,才發現假髮需2頂替換,他說,還有消費者到處投訴,這類「列管」個案就有10多人。
儘管日日接觸、處理消費爭議,但陳信誠坦言,連他也曾遇上。因曾忘記繳寬頻費用,他先補繳電腦寬頻費,次日才赫然發現有線電視也遭斷訊。他說,業者堅持曾以電話通知補繳費用,但按定型化契約內容,須以書面通知且要送達。他與承辦人員「溝通」近20分鐘未果,直到表明要投訴,業者才坦言錯誤,「這根本是坑殺消費者」,不知有多少人因此多花了1500元復訊費。
陳信誠說,曾有消費者買到展示品,或才剛買幾個月的手機壞了,廠商給的「良品」手機裡,竟然有上一手留下的照片。他說,因為工作經驗,要求電器、3C等產品一定要在眼前拆封,確認是新品。

